工作简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泓森新闻>工作简报
为物管行业利益而战
来源:本站 时间:2012-10-31 点击次数:

成都市各物管企业及老总:

去年12月,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接受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成都市万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马聪的委托,对物管企业长期无偿代收代缴水费及电费一事进行分析论证,经过几个月的精心研究和准备,现已攻克了法律障碍。我们认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的规定,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我所已为多家物管公司准备了起诉状及相关材料,诉讼请求是1 、要求自来水总公司支付2004年度代收代缴水费的手续费;2、要求自来水总公司支付因2004年度代收代缴水费付出的必要费用;3、判令自来水总公司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水费;4、判令自来水总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

一直以来,我市的物业管理企业为完善配套设施,方便业主,始终无偿为供水部门代收代缴各自管理辖区内的水费。为此,物业公司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仅要配备专门人员,每月对辖区内的所有用户进行水表抄录水费计算及催收等工作;而且不得不承担日益增大的水损以及辖区内水管的维修费用,甚至要为部分用户垫付欠款。对于本就属于微利经营的物管行业来说,可谓不堪重荷,严重制约了成都市物管行业的整体提升和发展!  

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长期从事房地产法律实务,以丰富的法务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对代收水费诉讼进行了全方位的研析,我们已就此进行了大量准备(附我所拟准备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现在只需物管企业联合起来,启动诉讼!正所谓:一双竹竿轻轻被折断,十双筷子牢牢抱成团!只有我们物管企业全行业都团结起来,只要每一家企业略尽薄力,便可以让社会各界听到我们的声音、理解我们的苦衷、并最终在法律上支持我们应有的权利!我们希望广大物管公司为争取本行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诉讼,力争尽快启动历史性的一战,尽早一双竹竿轻轻保护自己的利益!

费用支出包括一审代理费、立案和开庭后各一次新闻发布会、并组织一次大型研讨会;每一参加参加企业大约6000元人民币,具体数额跟据参加企业的多少(参加的企业越多费用越低)在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

                                            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

2005年4月3日

电话:85120701,85121907;传真:85120703  地址:武侯区桐梓林东路22号(人南立交旁,中华园侧)

网址:www.hongsen-lawyer.com邮箱:service@hongsen-lawyer.com

网络实名:成都房地产律师   成都建筑律师  

联系人:赵律师、雷律师、余律师、张律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