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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因势利导才是对症的处方
来源:本站 时间:2012-10-11 点击次数:

      温州金融试验区的建立是国家要为民间借贷找出路的信号,疏通化解民间借贷风险,引导民间借贷走向阳光化规范化。

      我国的民营企业不断的发展壮大过程中需要资金的支持,但由于我国银行的特殊性使民营企业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取贷款资金,只能借助民间借贷。在金融机构的垄断地位不断强化的过程中,民间借贷也只能形同“黑市”在“地下”进行。缺少监管的民间借贷就像缺了笼头的马,无拘无束、渐渐就会走形走样,使原本正常的借贷行为逐渐演变成高利贷,而且根据金融的逐利性,高利贷之风越刮越猛。泛滥的结果还会危害社会稳定和扰乱金融秩序,吴英案、顾春芳案无不是这种结果的缩影。

      近年来房地产泡沫带来的暴利比任何实体经济的利润都高,这诱使许多实体企业放弃实体或减少企业规模挤进房地产市场,这种结果是使得房地产市场更加活跃而实体企业更加萎缩,使原本应流入实体经济的资金转向房地产,使得实体经济融资不断枯竭。作为为中国经济贡献了60%以上GDP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如果因金融环境的困境而放弃对企业的坚守,使暴利领域的泡沫越吹越大,民间借贷崩盘的也就只剩下时间的悬念了。

      民间借贷是经济活跃的产物,把民间借贷当作促使利率市场化的“鲶鱼”丝毫不为过,我国的银行成为最赚钱的企业是牺牲存款人的利益存贷息差形成的,而民间借贷则能有效的弥补存款负利率的影响。去年11月10日,央行就如何看待民间借贷问题首次做出详细回应,确认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合法性,提出合规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肯定民间借贷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明确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应使之规范化阳光化。民间借贷终于从暗流涌动中露出小荷尖角。

      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资本的逐利性使民间借贷很容易跨越高利贷的门槛,那样对实体经济的危害不言而喻。打击民间借贷已被历史证明不是解决问题的良方,主导权应由管制让位于市场,只有政府支持鼓励建立产业投资或资本走出国门,把社会上的部分民间资本引入实体经济,同时扩大民间资本的运用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民间资本吸收到金融体系中,成熟的地方可以使民间金融资本发展成地方银行机构。这样既可打破银行金融垄断又可造福地方经济,同时也给民间资本找到释放的出路,但所有这些渠道都应在完善监管机制中运行,不能留有监管空白。把民间借贷从“恶魔”改造成“天使”,因势利导才是对症的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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