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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PE备案大扩员:设集合账户扩充“大资管”
来源:财经网 时间:2013-01-23 点击次数:

 

  1月2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更新了新入会资产管理类特别会员名单,新增加17家私募投资管理公司(下称PE)和11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被业界解读的“大资管”业务边界再次放开,PE主动纳入中国证监会监管体系正成为趋势。

  距离1月3日该协会第一次公告,已经有包括弘毅投资、景林资产在内的多家PE公司成为资产管理类特殊会员之后,资产管理类特别会员快速扩容。此前争议颇多的PE是否纳入监管并未最终定论,PE及相关资管机构为什么欣然入会?截至目前,证监会并没有要求PE强行备案,但这一举动被外界解读为PE特别会员资格即是“备案”。

  多位新会员及拟会员公司代表在接受《证券市场周刊》采访时表示,从新《基金法》具体条款上看,“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PE随着已投资公司进入投资、退出期,其每一项业务都与证监会的行政审核密切相关,主动纳入体系的竞争优势反而会逐渐显现。

  根据协会下发的《资产管理类特别会员入会工作指引》,值得关注的一项条款是“协会将向相关部门推荐开立证券集合投资账户,参照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自律管理。”除了证监会的监管外,这是吸引大家入会的主要原因。新会员解读,这一条为日后私募基金开发出更多募资渠道,预留了空间。多位会员预计:“私募基金有可能纳入公募产品的名单,通过集合专户管理。”除此之外,税收的优惠也是备案考虑范围之一。

  对于近期热议的停售代销PE产品,接近证监会机构部人士披露,于12月发布的停售文件意在廓清私募销售渠道。上述文件下发至今,经记者确认,仅有北京、广东两地对代销PE产品完全停止。上述人士解释,目前执行最严格的地区对于券商系代销自有PE产品,仍然开放。但是否开放已完成上述备案的PE产品销售,还有待政策进一步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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