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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调查婚外情 苏州“私家侦探”首次被判刑
来源: 时间:2012-12-13 点击次数: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12月12日电(记者 刘巍巍)苏州下辖张家港市人民法院12日通报,该院近日审结了苏州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将三名私家侦探判刑。

  今年初,江阴籍男子郭某以信息咨询名义在张家港市成立西城民生商务咨询服务部,并“邀请”同村的郭某某和妻弟张某,专司调查公民个人信息。郭某通过熟人介绍、网上宣传等手段招揽客户,接受委托调查客户所需信息。为将公司经营好,郭某购置了跟踪定位器、摄像机等设备。

  今年2月至4月,郭某公司先后接受季某等4人委托,调查其配偶的婚外情状况。接受委托后,郭某等人通过在指定车辆安装跟踪定位器、向上家购买住宿信息、偷拍等手段对委托人的配偶开展调查,并将调查信息反馈给委托人,收取费用。

  今年4月,郭某使用的QQ号码被公安部门监测到其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于是利用技术手段将其定位,并抓获。据郭某交待,其公司主要业务是调查个人住宿信息、空乘信息、户籍信息、车辆信息、手机话单和个人行踪;公司自行开展的主要是安装定位器、个人行程跟踪,其它信息均需向专门从事信息买卖的上家购买,其中手机话单的购买价位价高,查询一次需3000元左右。郭某公司每单业务收费根据难易程度分为6000元、8000元、12000元不等,每次开展业务都要签订合同,业务完成后,当面将协议销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张某、郭某某以西城民生商务咨询服务部名义,接受他人调查婚外情、追踪下落等事项委托后,采用安装定位器、购买住宿记录信息、手机定位信息等手段,共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卖给委托人,非法获利,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属共同犯罪,均系主犯,分别判处郭某、张某、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至九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2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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