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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有腐必惩 保持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高压态势
来源:本站 时间:2013-10-23 点击次数: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昨日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作《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曹建明指出,当前腐败现象依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检察机关将保持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曹建明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得到遏制。但当前腐败现象依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鲜明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全面履行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职责。

  曹建明指出,要保持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注意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等案件。

  同时,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惩治危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犯罪。推进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常态化,加大对行贿犯罪惩处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实名答复、举报人保护、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强化举报线索管理和监督,加强网络举报和涉腐网络舆情研判处置,及时公正有效处理群众举报。落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强化对审判活动、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与各国、各地区反贪机构的交流合作,完善境外司法协作和追逃追赃机制。

  曹建明指出,将更加重视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侦查预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办案深化预防。创新预防宣传内容和载体,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和法治观念。全面开展重点项目专项预防,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深入分析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贪污贿赂犯罪的发案特点、规律,进一步加强预防咨询、检察建议、年度报告等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探索完善专业化预防与社会化预防相结合的有效形式,积极推动党委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贪污贿赂犯罪发生。

  曹建明指出,要大力加强反贪污贿赂能力建设。推进反贪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全员素能培训、岗位练兵和实战训练,提高侦查技能和执法水平。完善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大上级检察院督查、指导力度,增强突破复杂疑难案件能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使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提升反贪污贿赂工作科技含量。

  要坚决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适用强制措施,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确保依法文明办案。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反贪部门深入开展“整顿作风、严明纪律、规范执法”专项教育检查活动,进一步解决执法不公正、不廉洁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自身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反贪机构建设,充实整合办案力量,强化职业保障。

  曹建明指出,要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更加自觉地把反贪污贿赂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主动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办案阻力和干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协调配合机制,增强工作合力。会同人民法院做好司法解释等工作,统一执法尺度。健全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机制,确保反贪侦查工作顺利进行。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反贪污贿赂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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