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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全国首次发放司法保护专项资金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时间:2013-12-05 点击次数:
“这钱,是给你治病的,你胸部、肠胃受伤重,要治好,别留下后遗症。”昨天上午10时30分,海淀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法官李静将2万元钱交到今年17岁的刘元(化名)手里。至此,由海淀法院设立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项资金,成为全国首个由海淀区政府及基金会出资成立的专项基金。该次救助也是海淀法院对未成年被害人的首次救助。

  昨天,在刘元领取救助金的隔壁,17岁的小路(化名)及15岁的小花(化名)两名女孩也分别领取了5000元救助金。两人都是受性侵犯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

  据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游涛介绍,海淀法院已为救助资金设立了专用账户,目前已有海淀区财政局拨款和中华儿慈会捐款共50万元,“政府每年会拨款,慈善部门捐款需要申请。”游涛称,根据专项资金的规定,目前家庭贫困的被告人、被害人,性侵案件中得不到赔偿的、家庭相对困难的未成年女孩,均可申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项资金。(记者 张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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